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悉,政府将购买7大类公共教育服务,涵盖课程、活动和政策宣传等领域。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购买主体包括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机关和教委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类别包括:
特色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引入与实施。挖掘、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源单位的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教育教学课程和活动,包括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中小学引入民办学校特色优势课程、高校和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体育美育发展工作等的组织与实施。
学生体育、艺术等校外竞赛和活动。包括大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排球等阳光体育运动项目,大中小学生校园足球、冰雪运动等竞赛及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政策宣传与推广。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对北京市重大教育改革政策方案、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进行宣传推广,以及教育服务信息、教育资讯的发布等。
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包括大中小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文化体验活动,境外及港澳台师生来京交流活动等的组织与实施;赴境外开展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国际交流活动;赴境外参加中外学生技术技能大赛等文化交流活动。
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包括大学生创业园综合运营管理服务;大学生创建企业初期及运转所需的法律、金融、社会保险、财务等咨询服务。
公益性教育活动。面向社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实施,包括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语言文字教育活动如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等。
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教育服务事项。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各购买主体单位要按合同管理要求,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