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特约记者 刘 婧)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日前公布,初试于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三项政策变化。一是2017年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统考科目,医学学术学位业务课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同时,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2017年继续安排5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高校比去年增加39所,进一步明确界定了报考条件。三是进一步规范单独考试招生,明确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从现在开始注意和研考相关的时间节点。考生网上咨询时间为9月19日至23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回答考生提问。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时至22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27日,每天9时至22时。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要在12月15日至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至25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据了解,在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