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紧证件”不交他人
发布时间: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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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北京某培训学校、某教育公司的杨某、徐某等6人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15个月、半年及缓刑一年等不同的有期徒刑。他们利用在培训学校、教育公司工作的便利,私自复制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学生及家长姓名、学生所在学校和年级、联系方式,甚至很多还包括家庭住址。
个人信息的泄露给了诈骗分子“精准”行骗的可乘之机。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表示,目前信息泄漏是一个普遍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从立法部门来讲,对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从执法部门来讲,要加强执法力度,对电信、通讯等有关部门的审核要求要加强;从个人的角度来讲,要加强对自己隐私信息的保护,比如不要随便在一些不权威的网站登记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银行、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网校学习班等,会要求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在含有身份信息区域注明“本复印件仅供XX用于XX用途,他用无效”等字样和日期。重要的证件,尤其是证件原件不要轻易交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