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作为高考综合 素质评价重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6-05-1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指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意见》指出,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要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

  《意见》要求,完善体育课程,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完善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建立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体系。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高校要为学生开好体育必修课或选修课,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强化课外锻炼,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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