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体检中心获悉,4月20日至8月15日,参加北京市2016年高招体检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www.bjtjzx.com)查询体检结果。
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张静波介绍,考生拿到体检表,可看到体检表上罗列的体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检验科、放射科等。体检表最下方有一栏报考专业建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结论一般包含三种情况:一是适合选报普通高校各专业,报考上没有限制;二是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共5个条款)中某条所列专业;三是考生有重要脏器疾病或传染病,今年不适宜报考,建议先治疗疾病。除这三种情况外,如考生报考公安类院校、军校,还要另行参照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军队院校学员毕业考核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后卫〔2015〕904号)的要求执行。
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注意高校自定的身体要求规定。如一些医学类院校会对视力、色觉有具体要求;一些体育类院校会对身高有具体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部分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条款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可能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选报。如果高校对此有具体要求,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如果《招生章程》未注明,学校不能依据第三部分退档。
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考生要在体检结果网上公布查询之日起两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所在体检医院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院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可通过体检医院或区招办向市体检中心提出终检申请。
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考生,要在6月12日12时30分至15时携带体检表及体检费,到北京市体检中心马甸体检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1号楼B座2层)补检。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