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照进考生心

发布时间:2016-03-28 期号:

刘 婧

  近年来,研考防作弊的力度逐渐增大。从“一题多卷”的实施到2016年研考首次“作弊入刑”,为了给考生一个公平的考试机会,招考部门每年在研考初试前后都如履薄冰,考前保证试卷制送安全;考中使用标准化考场严防作弊;考后力求公正评判每一份试卷。

  相对而言,研究生复试因为是“面对面”考核,涉及到人的主观评判,社会质疑便多了起来。每年一到研考复试,社会总有“缺乏公开透明,缺乏公众监督”等舆论。因此,难免令人有研招复试是“阳光照不到的角落”的猜测,也会影响考生准备复试的心情,担心会“被刷”。其实,考生大可不必担心。

  首先,复试评分科学化。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这无疑是给了复试考核一把明确的标尺,招生单位要将“突出”和“重视”的要求内化为考核标准,物化为评分方案,量化为考生成绩,而不是仅凭老师的主观偏好想给多少分就给多少分。

  其次,复试现场公开透明。如果说全程监控对于初试来说是为了防止考生作弊,那么在复试过程中则是对复试老师的监管了。复试在阳光下进行,没有“猫腻”,没有“走后门”,考生若感觉有任何不公平,都有录音录像为证,可取得一个合理的说法。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复试录取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对于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的招生信息,招生单位都要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公示。这些信息对考生来说一个都不能少。就像有考生所说,落榜也要“落得个心服口服”。复试结果只有经得住阳光的检验,才算是最具公信力的。

  笔者还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了解到,在违规处理部分,今年特别新增了“第八十八条”,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要及时答复。这一条从保障考生权益出发,加大了对复试的监管力度,让阳光照进了研招的每一个角落,照进了考生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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