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年度报告月底前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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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招生等年度报告信息。
各高校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做好动态更新,特别要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招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