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师生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

发布时间:2015-09-3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订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在节假前,充分利用班会、橱窗、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对节假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组织力量加强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密度,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严格审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前期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前期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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