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要杜绝有偿招生

发布时间:2015-09-2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要签订责任书,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这是记者从教育部日前印发的《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通知中了解到的。

  通知指出,职业院校要对照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围绕重点领域,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查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系列活动。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管理,注重电子信息的核查,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

  通知明确,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在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六大行动。二是重在院校行动。明确《行动计划》的主体在职业院校,促进职业院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逐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三是强化活动设计,以活动促管理、以活动促落实。四是注重科研引领,加强现代学校制度、章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及监控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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