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高考加分一片净土

发布时间:2014-12-22 期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戴作安

  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本是对高考弱势群体的一种补偿和对德才优秀者的一种鼓励,初衷是好的。但随着情况的变化,地方性高考加分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和推动政策落实的行政功能。由于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一些地方出现了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甚至考生资格造假、权力寻租等问题,影响了高考甚至社会的公平公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对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和规范。

  首先,突出问题导向。我们必须抓住问题的关键和导向,从制度层面固化规范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一是坚决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鼓励类加分项目。这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也最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现行有关政策的调整,比如户籍制度的改革、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变化,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其次,积极稳妥推进。地方性加分政策调整,必须充分考虑考生利益,考虑社会心理的接受程度,兼顾区域差异,平稳有序推进。对取消的项目,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获得和未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区别对待。2015年以前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本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2015年及以后取得有关奖励、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对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可在从严从紧、大幅减少的前提下,保留个别项目并鼓励逐步全部取消。

  最后,严控保留项目。确需保留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必须在“严”字上下功夫,做到“数量严控、审批严格、监督到位”。一是保留的项目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同时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保留的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三是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省(区、市)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四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让高考加分透明,对高考加分腐败零容忍,还高考加分一片净土。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