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时评 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2014-12-03 期号:

  明天就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宪法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着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社会生活和公民行为的根本准则。一切权力、义务都要遵循宪法,一切法律、规章都源于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将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就是为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国家宪法日的确定意义重大。

  我国现行宪法中用最大篇幅表明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和行为规范。每个普通公民虽然不可能知道每项法律的所有内容,但要清楚了解宪法的精神实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据法律,维护个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是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部分。一些发达国家在中小学教育中早已加入了宪法内容,许多人并不了解各种繁琐的法律条文,却知道用宪法维权。我国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大力弘扬依法治国的理念,更需要在广大公民中开展宪法教育,尤其是从青少年开始,加强宪法精神的宣传和教育。教育考试机构也要发挥考试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在考试中纳入宪法内容,宣传宪法精神。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要以身作则,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知法懂法。经过长期的宪法和法治教育,当我们的父母和孩子都了解了宪法,知道宪法的作用和意义,相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核心的宪法,其精神必然深入人心,成为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保障。

(李蔚青)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