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青
在教育部日前召开的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工作的机关大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强调,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大力推进普法教育。这是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对全体教育工作者提出的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立和完善法制体系的前提下,在国民教育中加强法治教育,让青少年形成守法意识、养成遵纪行为,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说刻不容缓。
法治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教育是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培养国家建设者的根本形式,每一个有理想、有能力的青少年都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力。广大青少年在国民教育阶段不仅学习自然科学知识,还要学习包括法治知识在内的社会科学知识。目前,我国国民教育中的法治教育基本形成体系,但与国家法治建设目标相比,还需要大力加强,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法治教育是教育部门的重要职责。在青少年中加强普法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首当其冲。学校是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主阵地,肩负着为国家建设培养劳动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要承担思想品质、法治意识的“树人”重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是大力推进普法教育的基础工程。只有从娃娃抓起,才能保证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才能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形成正确的法治意识,真正落实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法治教育是全体教师的重要任务。要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意识,教师的工作任重道远。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而“传道”是摆在首位的职责。实现依法治国,就要求每一位公民,包括青少年学生都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而这恰恰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教师也是国家公民、社会中的一分子,在教书育人的同时,自己更要首先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学生做好表率。因此,当前需要努力建设高素质法治教育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更好地完成普及法治知识的任务,为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