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所高校章程获核发
发布时间: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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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近日核准发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
此次发布的高校章程,起草程序规范,研究论证充分,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起到了凝聚校内共识的作用。如北大章程起草历经8年,校内外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清华学校负责人亲自参与章程的起草与讨论,体现了科学、民主、严谨、求实的精神。各校章程的内容要素完备、形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原则要求,对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愿景、办学宗旨、理念使命、人才培养目标都作了有自身特色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历史传统、办学实践和改革探索,各校章程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综合改革等重要问题上,作了相应的制度创新,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北大、清华两校章程根据综合改革的原则与精神,提出了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自主权及权利的行使规则,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了理念和制度基础。清华章程规定的教师职务系列,北大章程规定的监察委员会制度等,都体现了学校最新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