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不合格 职称评审一票否决
发布时间: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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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六大长效机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职称评审一票否决。
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摆在高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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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师德禁行行为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