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要求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
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师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教师培养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师范院校不关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关起门来办教师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相对滞后,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老三门”课程内容“空、繁、旧”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教育实践质量不高,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薄弱,培养出来的师范生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意见》要求,师范生培养要走出高校这个“象牙塔”,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资源、教学团队、实践基地、教学研究及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同。高校要不断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大力增强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教师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过去教育实习时间大多不到8周,远远达不到培养合格教师的要求。《意见》强调,师范院校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开设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教育课程,注重在课程中充分融入优秀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要通过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和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制”、建立标准化的教育实践规范等举措,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提高教育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的质量。
《意见》提出,各地各校要通过自主招生、入校后二次选拔、设立面试环节等多样化的方式,遴选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