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时评 “教师廉洁”需要建立信任

发布时间:2014-09-10 期号:

  今天是2014年教师节。节前,市教委发出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六条禁令”。有新闻报道,某校百名党员教师集体签署承诺书,承诺廉洁从教。笔者认为,教师廉洁教育活动固然有良好的示范宣传作用,但教师廉洁并非是孤立的职业道德问题,只有增强家长对于教育主体的信任,对于教育环境的公平的信任,让各类教育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才能在教育界去除收受礼物的习气。

  “给教师送礼”的风气古已有之,最早由孔子开创先河。“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束脩一词古时多被理解“十条腊肉”,这大概是孔子向弟子收取的学费。到了后代,“束脩”就被指称为学生的“拜师礼”,向老师送拜师礼也成了国家的明确规定,礼品多为酒、肉、布等生活物品,质量数量并无统一要求。古代束脩看似开了给教师送礼的先河,但这样的送礼更多的是一种礼仪,体现尊师重教的传统文化。而今给教师送礼则完全走向了师生之礼的对立面,从光明正大的礼仪蜕变为“私下交易”的潜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送礼往往没有明确的目的,可能为了让孩子在一些名额指标前被照顾,在学习上受到更多关照,甚至只是怕孩子被老师难为,或者是“听说小明家长送了,我们不送不好。”名义上是“孝敬老师”,却赤裸裸地将教育行为当成了走私品,严重践踏了教师这一行业应有的尊严。有些教师在收礼这件事上节操不保,并非因为贪图蝇头小利,实则是对潜规则无奈的默许。“家长送礼我不收,会不会觉得我对孩子有意见?或者觉得礼轻了?”在这种无意识的动机之下,体现的是家长对于教育主体信任的缺失,以及人们对于人情往来这样一种潜规则的迷信。就像湖北十堰校园惨案发生后,甚至有人认为这原本就是给老师送红包就能避免的事情。

  由此可见,“教师廉洁”并非一个巴掌就拍响的,家长对于“送礼之风”的趋之若鹜,同样助长了“送礼买放心”这类人情社会的潜规则在教育界的滋生。如何让家长相信不送礼也能让孩子受到公平的对待,如何让教师与学生间的行为互动时刻处在透明的监督下,才是解决“教师廉洁”问题的关键。

(徐 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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