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节日及开学前后公款吃喝送礼
发布时间:20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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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