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不公开排名
发布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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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徐 凡) 减少考试次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等,这些是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下设92条管理要求中的内容。
《管理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管理标准》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下设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如: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等。
目前,北京市大部分中学都不公开排名,学校会在每次考试后,将学生本人的成绩和名次打印在一张小条上发给家长,以便了解孩子学习情况,但不会知道其他同学的名次。
此外,教育部近期启动了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初步拟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等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实验时间初步定为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