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新守则可再完善

发布时间:2014-08-06 期号:

  本报曾提出细化旧版《中小学生守则》利于学生外化行为的主张,社会上近几年也广泛要求对守则进行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修订。终于,酝酿已久的守则修订有了实质性进展,教育部近日就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既是对民意的尊重,也是一大进步。就意见稿内容而言,笔者认为,一方面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值得“点赞”,另一方面仍有完善空间,需要思考。

  新守则提法更新颖,要求更具体,更易于记忆和执行。从内容上来讲,新守则将以前繁冗的《守则》和《行为规范》共70条要求精简为9条。这种“精简”值得肯定,因为中小学教育就应该用最简明的方式进行。新守则条理更清晰,将内容概括成“三爱”、“三讲”、“三护”。对学生来说,这种提纲挈领的概括性短语记忆起来更方便。同时,新守则的规定更具体,如将“刻苦学习,勤思好问,勇于实践”改成“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还提出“控制上网时间”、“防溺水不玩火”等新要求。这种细节化的要求,更贴近生活、接近地气,让学生能更好地理解,进而对照执行。此外,新守则还与时俱进,充满了人文情怀和公民意识,如第七条“护安全”中增加了“红灯停绿灯行,会自护懂求救”,第九条“护家园”中增加了“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尽管新守则相比旧守则已完善许多,但也不尽完美,细看其中的条目,仍有些许遗憾。比如有专家表示,新守则用词缺乏“孩子气”,在学生看来仍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文件”口气。如“践行垃圾分类”、“体验劳动创造”,这样的表述方式不是小学生熟悉的,也就不易产生亲切感。另外,新守则的部分内容仍是倡议性的,欠缺“底线”意识,未界定清楚“规则线”这个概念。比如“乐于探究”、“有责任心”等提法缺乏明确的限定,不够具体,缺少实操性。这些遗憾是新守则必须突破的瓶颈,不然,修订守则的善意初衷便无法实现。

  新守则删除“见义勇为”一条引发公众热议。有家长认为孩子能保护好自己就不错了,不应提倡见义勇为,删除条款是理性回归;有网友则主张坚持将“见义勇为”写入守则,否则“老人跌倒不敢扶”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观点都有参考价值,关键是寻求一个平衡点。我们一直强调要对孩子进行珍爱生命教育,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教育。而见义勇为本身就是保护他人生命的行为,也是珍爱生命教育的内容之一。前不久,“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见义勇为的事迹引发媒体的持续报道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两人也获得有关高校的褒奖。这些反映既是对正能量价值的认同,更体现出公众普遍的精神诉求。因此,我们不应单纯将珍爱生命教育与见义勇为对立起来,而要在保护自己生命与他人生命之间寻找一个结合点。从这个方面来说,我们还是应提倡见义勇为精神,而从新守则的完善上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见义勇为”设置前提,让学生先学会保护自己,进而对别人伸出援手。

  如今,新守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公众应明白,任何规则的制定和修改都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避免言论过激。对于社会上的民意,有关部门不要只是征求、倾听,更要采纳和吸收。

(孟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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