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禁令”严禁教师违规收礼
发布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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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教育部日前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明确6条“禁令”严禁教师收礼。
规定明确,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