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章程核准明年完成

发布时间:2014-06-1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明年年底前完成所有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

  通知指出,尚未报送章程核准稿的“211工程”建设高校,务必在2014年11月30日前,按照管理关系报送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系统高校除外)。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学校领导要向教育部说明情况,明确责任。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

  通知要求以章程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章程要体现改革精神,系统反映改革要求,巩固改革成果。高校已经形成共识的改革方案,已经实施的、成熟的改革举措,通过章程可以明确的,应当予以充分反映。章程要体现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客观表述学校的组织特征与定位;依法准确表述与举办者关系;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制度;突出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系统规范;加强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体系建设;着重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行使与监督机制,充分反映制度建设成果,为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提供全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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