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车3年要达“国标”
发布时间: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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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今年9月1日起,中小学校车将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市教委等五部门近日印发《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年后,本市所有接送小学生的校车要为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小学生校车。
按规定,今后中小学校车车窗不得粘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同时要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和视频功能装置以及座椅安全带、逃生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施设备。
校车司机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指派照管人员跟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上路时,校车要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校车司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