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自考已开考,诚信应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考试违纪甚至考试作弊却在自考中屡禁不止。作弊是一种主观故意的考场违规行为,考生要诚信应考,心存侥幸会受重罚。
从考试的目的和意义来说,自学考试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的高等教育形式,是培养和选拔专业人才、提高国民综合素质的途径。如果考生考试时投机取巧,采取作弊的方式妄图蒙混过关,想不劳而获得到学位,势必丧失通过自身刻苦学习,锻炼自我的机会,在未来工作或生活中就不会具备真实的素质或能力,很容易在严峻的竞争中败下阵来。这样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用人单位乃至社会的不负责任。
从道德角度来说,考试作弊这种不诚信行为令人唾弃。海涅曾说过,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依靠作弊获得的成绩没有任何说服力。“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司马光的教诲更说明了才学与道德的关系。脱离道德的才学就像一匹失控的野马,没有奔跑的方向。如果不能做到有所为又有所不为,知识与能力反而会成为危险的“负能量”。
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行为被认定为作弊,当次各科成绩均以无效处理。依然抱有侥幸心理的考生要知道,一旦某一科考试作弊被发现,面临的不仅是作弊科目的考试成绩作废,而且连带其他参考科目成绩一同被判无效。那么长时间的准备和努力都因这一次错误而付诸东流。更严重的是,如果行为属于《违规处理办法》中的严重作弊行为,所受处罚甚至会影响考生的整个学业:不仅当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还会被给予停考1至3年的严厉处罚。由此造成学业进度大大减缓,实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诚信考试,杜绝作弊行为,是每位考生要坚守的道德底线和行为底线。自考生要诚信考试,用自己的努力换来满意的成绩。
(孙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