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14年起,北京高考将实行新的照顾加分政策,6类考生可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
明年高考照顾对象可享受加20分、加10分、加5分、达到投档线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不同程度的录取优惠。
其中,有6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统测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等10项;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
可加10分投档考生也为6类: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三类竞赛获奖的应届毕业生,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2014年起,少数民族考生由往年加10分投档改为加5分投档。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将优先录取。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