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少儿遭性侵工作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13-09-2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学生保护热线和网站。

  各地教育部门要把好入口关,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各地教育部门和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各地要定期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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