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中小学生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将扩大。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试点,试点省份达到10个。这是记者从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新增的试点4个省同时各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原有的试点省份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可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区域,逐步在全省(区、市)全面实施。2014年,根据相关省份的改革意愿,再扩大10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2015年,力争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
据介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于2011年在浙江、湖北两省率先启动,2012年扩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6省(区、市)。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将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交给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对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试点期间,共平稳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为27.5%。与此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至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66个区县4706所中小学的18.9万名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为99.2%。
随着扩大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将逐步建立健全。这将为严格教师准入、加强教师考核管理、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据悉,我国于1993年颁布《教师法》,19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初步形成教师资格制度框架。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约2500万人次取得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