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与法律部门互聘“双千计划”实施
发布时间: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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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教育部等6部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将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该计划将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选聘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要具有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并能够在聘期内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选聘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的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帮助法律实务部门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能在聘期内完成相应的实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会同党委政法委统筹负责本地“双千计划”聘任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名额分年度向省域内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下达互聘推荐名额;优先支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工作。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高校5年内要累计选聘不少于5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来校兼职或挂职任教,派出不少于5名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
该计划建议互聘聘期为1至2年。期满如需延长聘用时间、继续参加“双千计划”,须考核成绩优秀,经派出单位、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同意。鼓励派出单位将派出人员纳入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