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餐月通报制度7月建立
发布时间:20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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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国学生营养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从2013年7月起对所辖市、县建立月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
通知明确,各省要按月通报所辖各市(县)工作总体进展、资金安排及使用、学校食堂建设和供餐、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报送、实名举报及处置等工作情况。对于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突发事件,要在及时、稳妥处置后在全省范围内印发专门通报,详细说明事件的发生、核查以及处置情况,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通知要求,通报要做到层层细化,省要通报到市、县,县要通报到学校,实现“全覆盖”。通报信息经审核后要上当地政府工作网站,必要时向全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