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培训证书制度将建立
发布时间:20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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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教育部日前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辅导员在岗培训证书制度。
《规划》指出,将完善辅导员培训证书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辅导员在岗培训证书制度,规范培训记录。加强培训与任(聘)用的有机衔接。把培训情况和学习成效作为辅导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新任辅导员要进行入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规划》还要求积极推进辅导员提升学历。继续选拔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到2017年在职攻博的辅导员总数达到1000名。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其他相关学位、开展业务进修。到2017年,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由目前的40%增长到60%。各地各高校要将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纳入教师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