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加强教育全程管理

发布时间:2013-01-2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教育部等5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要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在举办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校园氛围。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努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温暖的缺失;对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学校还要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推进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