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00名毕业生配1名专职就业老师
发布时间: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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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教育部日前就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出通知,要求今后高校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
通知指出,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各地各高校要继续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充分。
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普遍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鼓励高校设立校级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为高校学生提供创业资讯、创业指导、项目展示、项目对接等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在普遍开通就业信息网和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基础上,积极推进毕业生信息和行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
各高校还要提高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的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高校要加快建立职业发展咨询室,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
通知还要求完善并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要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