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莉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
发布时间: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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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教师节前夕,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出决定,授予张丽莉同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教育部号召,全国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向张丽莉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崇高品质,学习她勤奋敬业、关爱学生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坚强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在教育战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