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余考生申请10高校学位 法律英语两专业申请者占六成

发布时间:2007-04-0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任卫军)  2007年上半年北京市申请10所高校学位的自考生为2194人,其中法律、英语两专业申请者占六成。这是记者从市自考办了解到的。
  这10所高校是: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据了解,此次申请学位涉及15个专业。申请人数过百的专业有法律、英语、心理学、金融学、汉语言文学、国际贸易等6专业。其中,法律专业人数为975人,英语专业人数为356人,两专业申请人数占总数的六成。
  记者在北大办理申请学位现场看到,在井然有序的队伍中,绝大多数是法律专业考生。来自北方工业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小李告诉记者,自己研究生已毕业,但觉得自考形式很好,而且自己从业和法律有关,便坚持把法律自考本科考下来了。记者在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办理申请学位现场看到,办理申请英语专业学位的窗口排着长队。来自安徽的考生小邢告诉记者,自己花了5年时间考完英语本科,他认为英语专业就业有一定优势。
  相关专家表示,在自考新专业受考生青睐的同时,自考传统专业仍保持一定优势,像法律、英语、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每年都有不少新生报考。
  据悉,自考毕业生获得学位是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效力等同于普通高校学士学位。考生通过自考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性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可由享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如论文答辩未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考生要注意各主考院校学位授予规定。如护理学(独立本科)专业计划中标明,不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8个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本科段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2005年底前合格的加考课除外。用外语等级证书办理外语(二)免考的考生可办理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本科段外语(二)课程的,学位申请不受影响。规定课程成绩不足65分的考生,毕业前后均可重考,但要在两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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