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要在报名截止前申请

发布时间:2019-10-1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获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或者填报信息有误申请退费的,要于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时前登录网报系统点击取消已缴费的报名信息。

  申请退费的考生点击取消已缴费的报名信息后,报名信息不可恢复。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若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在对账结算后进行退费处理。退费预计于12月底完成。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完成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会给退费造成麻烦。

  退费到账通常需1至7天,特殊情况可能延至半个月左右。考生要随时关注支付账户的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

  网上报名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考生和已报名并已现场确认但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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