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今起网报
发布时间:2018-12-0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港澳台考生想报考内地高校可从今天起网上报名。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要符合条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考生还要满足相应的学业水平等条件。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要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5日。考生要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要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考生还要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