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校增列13个硕士授权点
发布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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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13个硕士授权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本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针对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需求、坚持质量导向、满足人民需要、坚持以评促建。
据了解,有的高校也进行了公示,但没有批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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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以单位代码排序)
一、博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
北京工商大学 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学、土木工程
常州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浙江农林大学 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农林经济管理
西安石油大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浙江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
南方科技大学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力学
二、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硕士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工程硕士
湖州师范学院 教育学、水产、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
重庆科技学院 工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