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要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关
发布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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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教育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三条内容涉及对研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想要顺利入校读研,考生要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关。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研考生在所有考试中都要诚信应考。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有“黑历史”的考生将在报考、录取时遇到很大困难。《规定》指出,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据悉,招生单位可采用多种形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如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等。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规定》要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