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

发布时间:2018-04-0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将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建设,综合考虑学术性与现实性、规定性与自主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本土化与国际性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对工程领域的划分情况,在进一步明确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工程领域培养要求和知识体系,将目前的工程硕士(共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工程博士也相应调整,从目前的4个领域调整为与之对应的8种专业学位类别。

  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了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体系,工程硕士、博士层次齐全。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还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科技人才,累计授予工程专业学位80余万人,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探索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相衔接,与职业发展要求相衔接,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探索有别于学术学位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新路子。

  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显现。工程专业学位与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

  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通过的优化调整方案也是当前条件下兼顾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最佳方案。

  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培养单位按专业领域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障等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为做好调整的过渡衔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今明两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