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研招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

发布时间:2015-04-2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 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招生单位要在其网站对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招生单位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备案公开。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网站已公示拟录取名单,其中包括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各高校公示起止时间不同,但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各招生单位拟录取名单经10天以上公示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即为正式录取名单。考生可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具体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复试成绩等结果。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办主任郭华伟提醒,因个人原因不能入学、欲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要按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书面申请。被录取的考生要做好接收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学校向考生发放的材料有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非定向考生)、政审表、入学须知等。

  若考生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与报名时有变动,要及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校提交个人通信地址变动说明,详细说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后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无论考生拟录取类别是非定向还是定向,均要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日制脱产学习。户籍关系、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手续转移事宜,考生要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具体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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