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抽检5%

发布时间:2014-01-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约为10%,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约为5%。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的。

征求意见稿指出,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及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连续多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此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还制定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每6年进行一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要进行合格评估。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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