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明年招生5000人

发布时间:2013-10-1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 婧) 教育部日前下发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共计划招生5000人。

  在招生计划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各单位招生专业将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确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籍学生,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中将予以倾斜。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要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按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要求进行。各招生单位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依照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本单位合格生源不足的,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骨干计划的合格考生。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等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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