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硕士

发布时间:2011-03-16 期号:

  专业学位是相对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划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侧重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侧重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与职业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基本不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到2009年,我国已设置了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及博士、工程硕士、建筑学学士及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及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及博士、公共管理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及博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会计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举的专业学位体系。

(周立奇 整理)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