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高校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上调至千元
发布时间: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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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市属高校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上调标准是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校对博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具体办法由学校自定。各校应结合本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博士研究生奖助贷制度。
(2011.1.29)(6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