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全日制专业硕士今秋起可获资助

发布时间:2010-08-1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自2010年秋季开学起,各高校要按规定标准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国家任务研究生按月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并将资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这是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的。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落实国家的研究生资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纳入全校资助工作范围,与普通研究生一视同仁。各高校要配合银行、财政、教育部门及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高校还要密切关注、全面了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校内研究生工作、学生资助管理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督促所属各县级资助管理机构会同具体办理贷款业务的基层金融机构,及时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高校还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招生简章、校园网、新生热线电话等形式,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了解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和措施,鼓励他们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刻苦学习,完成学业。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