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有规矩 考生莫违规

发布时间:2011-01-10 期号:

迟到早退
  迟于开考后15分钟进入考场,或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均属违规行为。
  依据考场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处理办法:考生迟到不得参加该科目考试。

坐错座位
  有些考生因为看错准考证号码等没有在规定的位置考试。
  依据考场规定,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前抢答
  有些考生为了争取更多的做题时间,没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就提前答题。
  依据考场规定,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试卷上做标记
  考生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依据考场规定,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考生要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场喧哗
  考生不得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活动。
  依据考场规定,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偷看或抄袭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依据考场规定,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
  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徐 凡  整理)
(2010.1.8)(6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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