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2013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

发布时间:2013-05-2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13年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本市各主管部门组织区域或行业内重点发展产业单位,在5月26日前填报单位空缺岗位人才需求信息和岗位薪酬待遇情况,同时填报招聘流程方案。

  根据安排,本市《2013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将于6月上旬起分别按重点产业、文化创意企业、远郊区县三批对外进行发布,并同时公布单位招聘方案。从岗位发布之日起至年度专项招聘工作截止,应聘者可通过“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系统”进行报名,每人可报3个岗位。

  各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下一步的应聘。然后,各招聘单位按照所公布的招聘方案实施招聘,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可由招聘单位选定拟引进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入选重点产业人才专项计划的,按照《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由聘用企业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针对文化创意企业拟引进人才,将成立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可由聘用企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市人力社保局建议用人单位对所聘用人员设定半年以上试用期。

  对于远郊区县等特殊区域或特殊行业所公布的特殊职位,依照岗位约定的内容,聘用人员在单位聘用两年确系人岗相适的,可由聘用单位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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