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许 卉)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将于12月27日举行全国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据悉,此次活动的重点援助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其他需要援助的人员。活动期间,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在就业援助月开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准备工作。要求各地在日常援助的基础上,开展走访普查工作,摸清本辖区内需要就业援助的对象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掌握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他们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据了解,活动期间将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印制就业政策宣传手册或宣传单页,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场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现场广泛发放。还将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结合入户走访等方式,宣讲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扶持政策以及本次专项活动的服务内容,帮助每一位援助对象和吸纳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熟知政策、落实政策。
活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服务部门将为援助对象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重点是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集中为有就业需求的援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依托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对象进行培训,落实培训补贴;依托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助推活动,集中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帮扶。同时,搜集一批公益性岗位,对特别困难的援助对象实行托底安置。
本次就业援助月将持续至2013年2月上旬。在活动结束后的1至2个月内,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将通过实地检查、抽查就业援助方案、随机电话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