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4日起举办

发布时间:2012-11-1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许 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将于本月24日至30日举办“2012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服务周期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集和整理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在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各地人社部门还将利用所属网站,开展“网络面对面”网上咨询活动。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至少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对参加现场招聘会的高校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费。
  人社部要求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确保就业信息真实、准确。组织“万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
      同时,各地人社部门要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简化办理流程,尽快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对“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期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门人员,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努力提供“一条龙”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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