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面向海外设政府特聘岗

发布时间:2012-09-1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许 卉)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将面向海外高级专业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设立政府特聘岗位。

  根据《北京市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政府特聘岗位暂行办法》(京办发[2012]9号),政府特聘岗位一般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或区(县)政府的重大项目负责人。政府特聘岗位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协议工资制”。承担政府特聘岗位职责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经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批准,可直接入选“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享受户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待遇,并优先推荐参评中央“千人计划”。

  这是本市首次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政府特聘岗位。岗位需求已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京海外学人网上发布,海外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与用人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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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特聘岗位与政府雇员有何差别?

  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政府特聘岗位和政府雇员有相似点。两者相同之处在于,均不属于政府公务员范畴,不占用单位行政编制,均采用聘用制管理;不同之处在于,政府特聘岗位的对象是针对海外高级专业人才或高级管理人才,面向海外,人才层次相对较高,而政府雇员的对象范围相对较广,可以是国内或国外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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