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门诊 离校毕业生如何见习?
发布时间: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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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京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请问我能否参加相应的就业见习活动?
答:可以参加。离校未就业的京籍学生都可到市或区县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保部门的人才服务中心、职介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等)获取相应就业指导和服务,毕业3年内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都可报名参加见习。
符合条件未就业毕业生可登录“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信息平台”(http://jyjx.bjrc.com/)查询具体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等信息。凡在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平台上公布的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都可选择,不一定局限在户籍所在地。
需要注意的是,见习期间,这些基地与见习人员只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仅对见习岗位、期限、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见习期间或期满后毕业生如被见习基地正式录用,才和见习基地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至6个月,期间每名毕业生可获得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
未就业毕业生除了参加就业见习,还可免费获得至少2次推荐就业机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就业指导老师 刘艳华)